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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时期大学生党员标准及其构建

来源☆作者:张树启 发布时间:2012-06-25点击率:1262

内容提要:把优秀大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是高校学生党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中心任务;大学生党员标准贯穿学生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全面认识并构建新时期大学生党员标准,对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和规范大学生党员发展的角度,构建了新时期大学生党员标准。

关键词:学生党建;党员标准;大学生党员标准

学生党建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抓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做好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大学生建党对象的培养、发展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一代新人的迫切需要;也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的重大举措;更是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大学生党员标准贯穿学生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全面认识并构建新时期大学生党员标准,对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实践为基础,从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和规范大学生党员发展的角度,就新时期大学生党员标准展开讨论,提出见解,旨在抛砖引玉,引起重视,共同做好高校学生党建工作。

一、深化认识,全面把握党员标准,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党员标准,对每个党员和建党对象提出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要求;是党员的规格、规范,也是对党员素质的基本要求。党员标准与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紧密相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并全面把握党员标准。

首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是一个基本标准。党章提出的党员标准,主要由申请入党的资格、党员的基本条件和党员的义务权利等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这些规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符合党的建设的实际,对党员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作风上提出了基本要求。三者之间互相联系,各有侧重,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规定了党员标准的各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党员标准的有机整体。这个党员标准,写入党章,是我党和党组织成员的行动纲领,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法律性,是一个基本的标准,必须坚持。任何将这些方面的内容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做法,强调某些方面而否定其他方面的做法,各取所需,任意诠释的做法,都是对党员标准整体内容的贬损和破坏,必须坚决纠正。

其次,党员标准也是具体的、客观的、全面的。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是基本标准,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原则性和科学内涵;在具体的历史阶段,对不同的单位,党员标准应结合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阶段性中心任务具体细化和量化。同时,党员标准又是由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具有不变性和可变性的双重特点,是不变性与可变性的有机统一。党的性质的不变性,决定了党员标准的不变性;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任务,使党员标准又有可变性的内容。新世纪,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标准的把握应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体现时代性”,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党员和建党对象提出既体现时代特征,又有针对性更具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

再次,新时期应强化党员标准意识。党员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党的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充实、丰富和完善。但充实、丰富和完善不等于降低标准、可以淡化标准意识;而恰恰是结合时代的进步对党员和建党对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新时期应强化党员标准意识,构建党员标准的体系,对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加强先进性教育,为建党对象提供努力方向。强化党员标准意识,就是要确立大学生党建工作规范,并使每一个大学生党员能够自觉地运用党员标准和条件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实际工作中实践先进性要求,发挥先进性作用,树立先进性形象。强化大学生党员标准意识,在大学生实践党员标准的过程中,将有力地发挥大学生党员和建党对象的示范作用。

由此,对新时期党员标准的把握,必须从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出发,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贯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基本标准和具体标准结合起来,以发展的眼光和态度形成对党员标准的系统认识。这也是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尤其是构建大学生党员标准的理论支撑。

二、理清思路,明确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着力点,为构建大学生党员标准提供制度保障

党员标准是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基本依据。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在坚持标准的方针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这突出表现在学生党员的数量和质量上均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学生党员队伍的结构也有了较大的改善。

无庸讳言,在加强学生党建的具体工作中,对大学生党员标准的把握上存在认识误区,主要表现在:(1)唯“学习论”。把学生党建的着眼点归结为学生学习的能力和水平,认为应以学习成绩的好坏为标准;既然大学生在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如果大学生学习方面不拔尖,就不能起到带头作用,就不应该发展其入党;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指标,只要学习成绩好,不管其他方面如何都可以发展,或提前发展。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评价也以其学习成绩为据。(2)唯“社会工作论”。把参加社会工作及其工作的绩效作为学生党建的着眼点,认为应以大学生担任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为标准。因为有的同学虽然学习成绩很好,但这些同学往往只注重学习,对班集体和其他同学关心不多,有的甚至漠不关心;而作为学生干部,虽然学习成绩差一点,但他们热心工作,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思想素质较高。因而,认为“学习成绩好坏不要紧,只要能积极工作”,就可以发展。(3)“求全责备”论。以追求完美作为目标,要求大学生党员诸方面均全面发展、均衡发展,吹毛求疵;认为党员标准是党员毕生努力争取的目标,是高不可攀的。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把追求入党的建党对象档在组织的大门之外;在党员的教育中,看不到党员所付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进步,使大学生党员逐渐失去了工作和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这三种不准确认识的要害在于没有把基本标准与具体标准结合起来,没有做到原则的坚定性和政策的灵活性,其本质是从不同的角度降低了大学生党员标准,没有以发展的眼光全面认识党员标准。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实践中,任何片面地以学习标准或工作标准、完美标准作为大学生党员标准的做法,都是不科学的行为,要坚决反对,及时纠正。

对党员标准形成全面系统的认识,进而结合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实际,探讨大学生党员标准问题,既是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客观需要,更是规范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的现实渴求。一方面,构建大学生党员标准,对引导大学生建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党员标准是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基本依据。凡是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从正式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之日起,对照党员标准找差距,努力缩小差距,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努力达到党员标准的要求。通过构建大学生党员标准,可以使建党对象明确自身修养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明确入党是必须进行持之以恒的努力的,并且加入党组织须凭老老实实的态度和真诚的努力。另一方面,构建大学生党员标准,为加强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提供了依据。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群体中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较高的优秀分子,他们的成长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业的实现,其言行举止也直接影响着周围普通同学对党的认识和看法。科学构建新时期的党员标准,可以为大学生确立行为规范。大学生党员自觉实践党员标准,在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努力加强党性磨砺和修养,树立了良好的先进性形象,成为大学生示范群体。

与此同时,要把确立大学生党员标准的思路定位在制度建设上;通过加强学生党建的制度化建设,为大学生党员标准提供具体的制度性基础,促进党建工作的长效化发展。第一层次是学校党委应把重视学生党建的着力点放在为大学生党员标准的构建提供原则性意见上,明确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的具体要求,制订出台《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若干意见》、《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考核的若干意见》等,规范大学生党员行为、大学生党员发展程序、大学生党员评价办法;第二层次是基层党组织应按照学校党委明确的党建工作意见,把重视学生党建的着力点与部门、专业实际结合,以制度或文件形式制订、实施《大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学校党委的原则意见细化、量化;第三层次是学生党支部要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意见为指导,制订具体的操作性制度。如党章学习小组和党校学习培训制度、建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制度、思想汇报和反馈制度、建党对象参加实践活动季报制度、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答辩考核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让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大学生党员都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和行为规范,做到有据可依,有理可讲,有事可做,心中有数。把三个层次的制度规范综合起来,就形成了大学生党员标准的制度化体系,是实施大学生党员标准的制度(法律)基础。

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构建大学生党员标准,与时俱进做好高校学生党建工作

党员标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是党员发展的依据,同时也是党员评议、考核和转正的依据。构建党员标准要考察大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大学生的工作实绩,还要考察大学生的共产主义觉悟,考察大学生是否具备奉献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只有学习成绩好,工作成绩也不错,具有奉献精神的大学生,特别是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的,才是真正符合党员标准的大学生;对已加入党组织的同学的考核也必须从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平时表现和群众基础等方面综合评估。

在学生党建实践中,应从基本标准、历史标准和具体标准等三个层面全方位构建大学生党员标准的操作体系。

(一)基本标准。所谓基本标准,就是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的资格、党员的基本条件和党员的义务权利等三方面内容。结合大学生实际,江泽民同志在纪念北大百年校庆上对青年大学生提出的四点希望和要求,即要“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是对大学生党员标准的丰富,坚持了党员的先进性要求,体现了时代特征;也是对新时期大学生党员和党建对象提出的新要求,是大学生党员标准之基本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历史标准。所谓历史标准,就是对党建对象和党员同志政审。政审是必要的一环,也是十分严肃的过程;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是走过场搞形式。政审的内容应包括:本人的日常言行特别是涉及对党政方针的评述,在重大政治斗争面前的表现(如考察在与法轮功邪教作斗争中的表现),有无历史问题;考察对象直系亲属的政治面貌,在重大政治斗争面前的表现(如考察在与法轮功邪教作斗争中的表现),有无历史问题和社会中的作风等。历史标准应实事求是,动态考察,客观全面,存档记录。

(三)具体标准。所谓具体标准,就是在党建工作的实践中,对党员和党建对象考察、考核的操作指标。大学生要成为党组织成员,要经历“申请――考察――发展――考核”等四个环节,因此,大学生党员标准的具体操作体系应包含培养、考察(发展)和考核等三个环节。

一是培养的标准。主要着眼于那类同学可以发展为预备党员而提出的标准;并以此为据,选拔党建对象培养、教育,并在具体工作学习生活中考察。主要指标是:①年满十八周岁,向学生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②政治立场坚定,是非观念明确,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特别是能结合党政时政向组织坦诚自己的真实想法,对照自己的言行如实开展自我批评,并对自己存在的缺点有改正的愿望和实际行动;③注重理论学习,能自愿、主动、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在思想认识和理论修养上有进一步提高,工作学习上有明显进步;党章顺利结业后,有主动争取参加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一步学习提高的实际行动和表现;在学习班学习中能顺利结业;④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自觉主动,进步明显;⑤遵章守纪,尊师爱友,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⑥积极参加党团学活动;在集体活动中愿意承担并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在活动中表现积极。

二是考察的标准。主要是党员发展的考核指标。根据青年大学生的特点,结合工作实践,大学生加入党组织的考察标准,要根据该同学的学习态度与成绩、工作热情与能力以及其群众基础状况综合评价,来认定其是否具备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要确立政治思想标准为考察的首要标准。①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②已参加党章和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课,“两课”考试成绩一般应在70分以上;③在参加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后,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一次;④考察期自参加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之日算起,至少应满1年。

要确立学习成绩标准为考察的中心标准。①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努力,各门课考试综合成绩居上中游(第四学期以前的党建对象应在班级前四分之一位);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②在考察的一年中应至少有一次获得学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学习优秀奖、创业创新奖;或同等级别以奖励学习为主的获奖事实;③能结合专业学习积极开展学生科研活动;④应在规定时限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统一考试及计算机文化考试;对第四学期以前的党建对象不作英语等级考试要求,计算机等级考试参照执行。

要确立工作能力标准为考察的重要标准。①入党积极分子如果是主要学生干部(系学生会主席、班长、团支部书记),要联系他所在的年级、班、团支部的学习、工作、纪律等情况;如果所在的单位各方面表现情况都比较差,就暂不予考虑;对其他干部也要联系所负责的工作情况全面衡量,考虑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②学生干部列为组织考察对象的,在考察的一年中应至少有一次在学生干部考核中等第为“优秀”,至少有一次曾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或其它同等级别荣誉称号);③入党积极分子如果是普通同学应做到能主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为组织或集体作贡献的具体事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④普通同学列为组织考察对象的,在考察的一年中应至少有一次获得校优级秀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或其它同等级别荣誉称号)。

要确立群众基础标准为考察的关键标准。①培养联系人认可。有培养联系人向党组织的明确意见表示:考察对象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已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②同学接受。能团结同学,有助人为乐、关心同学的具体事实;在群众座谈会中,同学的态度和意见应基本一致赞同发展;参加座谈会的群众应包括同寝室成员、异性同学、班干部、普通同学等具有代表性的同学参加;③教师肯定。要征求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的意见,其意见对考察对象的认识应基本趋同,即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④团组织推荐。所在团支部或团总支有向党组织推优的事实;⑤无原则性问题。在党员拟发展对象公示和师生意见征求中,没有涉及政治思想、重大违纪、动机不纯、群众反对等原则性意见;若意见属于缺点和善意的批评,考察对象应能够正视而且在组织的批评教育下,经过其努力应能够改正。

要确立日常表现标准为考察的基础标准。①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记录,无任何一级通报批评记录;②学生宿舍区表现良好,无违规记录;有公寓管理办公室“同意发展”的明确意见;③在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中,表现积极;有履行参加无偿献血义务等公益活动的记录,有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的事实。

三是考核的标准,主要是针对已加入党组织的学生的继续培养、教育、管理包括预备党员的转正而提出的具体标准。实际上就是大学生党员要经得起考验,能始终保持先进性,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时间的检验和社会的检验。考核的主要指标是:①考察标准所含的政治思想标准、学习成绩标准、工作能力标准、群众基础标准、日常表现标准等指标都同样适用、同时参照;②应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努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应参加并通过党委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考试;③应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④应无条件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⑤对照组织和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有积极改正的表现和事实;⑥在群众评议、支部考核中获合格以上成绩。

综上所述,把优秀大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是高等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主要任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积极构建符合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新时期大学生党员标准,把大学生党员标准贯穿到大学生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完善大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的长效机制,为保证大学生党员队伍素质提供有力支撑,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健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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